大陸國務院批准了廣東、福建、天津與上海等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20日正式公告。在以對台合作為主要任務的福建自貿區總體方案中,涵蓋投資貿易自由化與金融領域開放創新等廣泛內容,橫跨電信、旅遊、醫藥、工程、農業育種、金融與專業技術服務等產業,開放範圍超過《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內容。福建自貿區可望21日掛牌。
在與台投資貿易自由方面,要探索閩台產業合作新模式、擴大對台服務貿易開放、推動對台貨物貿易自由,並促進兩岸往來更加便利。
投資服務業比照陸企
在推進服務貿易對台更深度開放,促進閩台服務要素自由流動方面,進一步擴大通信、運輸、旅遊、醫療等行業對台開放。支持試驗區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下,先行試點,加快實施。對符合條件的台商,投資自貿試驗區內服務行業的資質、門檻都要求比照大陸企業。
在電信和運輸服務領域開放方面,台灣業者可在區內試點設立合資或獨資企業,提供離岸呼叫中心業務及大陸境內多方通信業務、存儲轉發類業務、呼叫中心業務、國際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為上網用戶提供國際互聯網接入服務)和資訊服務業務(僅限應用商店)。
符合條件的台資獨資建築業企業可承接福建省內建築工程項目,不受項目雙方投資比例限制。經台灣認可機構認可的具備相關產品檢測能力的台灣檢測機構可在區內設立分支機構,並依法取得資質認定。
台灣業者在區內投資設立的建築業企業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後,可依規定在大陸參加工程的投標。
降台金融業准入門檻
台灣會計師可在區內設立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帳業務。取得大陸註冊會計師資格的台灣專業人士可擔任區內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等。
區內試行資本項目限額內可兌換,允許區內企業、銀行從境外借入本外幣資金,企業借入的外幣資金可結匯使用。
支持企業展開國際商業貸款等各類境外融資活動。放寬區內法人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和外幣債券的審批和規模限制,所籌資金可根據需要調回自貿試驗區內使用。
支持台資銀行向區內企業或項目發放跨境人民幣貸款。研究探索區內金融服務業對台資進一步開放,降低台資金融機構准入和業務門檻,適度提高參股大陸金融機構持股比例,並參照大陸金融機構監管。為區內台資法人金融機構在大陸設立分支機構開設綠色通道。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